201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出台
本网讯 4月2日,市中招委出台了《201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更好地填报好报考志愿,现将方案摘要刊发如下。
★招生计划
201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430人,其中,面向中心城区统招2131人,均衡生 2219人,择校生470人,特长生 169人;面向全市招生441人。
1.重点高中
赣州中学:1000人(其中:中心城区统招533人,均衡生287人,择校60人,特长生20人<音乐5人、美术5人、体育10人>,面向全市招生红色班50人、珍珠班50人)。
赣州一中:1000人(其中:中心城区统招243人,均衡生567人,择校100人,特长生40人<音乐12人、美术2人、体育26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女篮10人>,中美班和阳光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
赣州三中:1250人(其中:中心城区统招306人,均衡生714人,择校60人,特长生40人<音乐8人、美术7人、体育25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男足8人、女排8人>,面向全市招生宏志班50人、励志班50人、中加班30人)。
赣州四中:600人(其中:中心城区统招135人,均衡生315人,择校80人,特长生70人<音乐35人、美术30人、面向全市招生男篮5人>)。
赣南师院附中:600人(其中:中心城区统招144人,均衡生336人,择校90人,特长生3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体育10人>)。
2.一般高中
潭口中学:500人(其中:中心城区统招420人,择校80人)。
厚德外国语学校:280人(其中:统招200人,体育特长生80人<与赣州体校联合办学,面向全市招生>)。
虔州艺校:200人(其中:统招150人,面向全市招生美术特长生50人。
3.有均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
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四中、师院附中
★报名规定
1.在中心城区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中考。在外地就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到章贡区中招办报考。
2. 报考重点高中的考生可在重点高中志愿栏内填报三个重点高中平行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重点高中平行志愿批次名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为调剂志愿。
3、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志愿均填报在一般高中栏,可填报二个平行志愿。
4、符合重点高中均衡招生条件并愿意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的考生可选报一至两个重点高中均衡志愿,分别填报在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栏、第二均衡志愿栏中。考生必须在志愿栏中填写有均衡招生计划的重点高中学校及代码,没有填写均衡生志愿的不参与高中均衡生录取。
5、各类考生均可选择填报重点高中择校志愿一个、一般高中择校志愿一个,未填报者不能参加择校生的录取。
6、为了便于高中录取工作,凡是报考师范定向生类别的考生必须同时在高中志愿栏内填写高中志愿。
★录取原则
1.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先参加师范定向生的排序录取(所在区必须有师范定向招生计划),未录取者根据其高中志愿参与高中类考生的划线录取。
2、普通高中的录取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顺序及考生志愿进行。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划线录取。
3、重点高中统招、一般高中统招分别按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
4、报考重点高中落选且报了重点高中均衡志愿、重点高中统招调剂志愿的考生可参加重点高中均衡和重点高中统招调剂录取;报考了重点高中择校志愿的考生可参加重点高中择校录取;重点高中落选者且填报了一般高中志愿的考生与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一并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
★录取办法
1、重点高中统招
①根据重点高中统招总计划,原则上按1:1.5划定重点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至招生学校统招计划完成为止。
②根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按分数顺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当检索到某一考生时,首先检索其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录取到第一志愿学校。如果第一志愿已完成计划,则检索其第二志愿,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如果第二志愿已完成计划,则检索其第三志愿,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录取到第三志愿学校。如果第三志愿已完成计划,则该考生平行志愿无法录取。接着按分数顺序检索下一位考生。以此类推。
2、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招生
根据分配到生源学校的均衡生计划,在该校有均衡生录取资格且填报了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原则上在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20分作为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将在所有填报了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符合均衡生录取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调剂录取。
3、重点高中统招调剂录取
重点高中未完成的统招计划,在重点高中统招及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均未录取,且填报了该校调剂志愿(即重点高中第四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重点高中第二均衡志愿招生
根据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在重点高中第二均衡志愿栏中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重点高中择校
根据择校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四中、师院附中每生每学年3000-8000元,三年择校费一次性收取,按分数由高到低实行分段收费。以重点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降分起点线,线下10分(含)内,每生每学年收取3000元,之后,每下降10分,每生每学年加收500元。降分幅度控制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6、一般高中统招
根据一般高中统招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方法同重点高中统招。
7、一般高中择校
根据择校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本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为降分起点线,线下10分(含)内,每生每学年收取2700元,之后,每下降10分,每生每学年加收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标准。降分幅度控制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8、特长生录取
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相关实施方案执行。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按重点高中、一般高中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确定的分数线予以录取。
★录取顺序及时间安排
师范定向生预录:7月10日前
重点高中统招:7月11日
重点高中第一均衡:7月12日
重点高中统招调剂:7月15日
重点高中第二均衡:7月16日
重点高中择校:7月22日—26日
一般高中统招:7月29日—31日
一般高中择校:8月20日前